在職研究生一般是指單證在職研究生,也就是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申碩的。在職攻讀形式在2016年之前均為單證(只有學位證,無畢業證),2017年起原在職攻讀碩士學位考試取消,同等學力申碩是我國現在對于在職人員以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學位的全國性的考試,考試時間為每年的五月。其學位授予模式采用先上課再參加申碩考試的模式,并在其通過考試后通過相應的論文答辯后授予相應的碩士學位。有很多的學子都是符合相應的要求想要報考在職碩士的,那么這塊的學子需要知道的有關在職碩士的介紹。
一.專業學位
專業學位教育是我國研究生教育的一種形式,區別在于一般意義上側重理論,學術研究的研究生教育,專業學位教育旨在針對一定的職業背景、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當然,專業學位對于很多人來說或許是較為陌生,比較少聽說的,但是市面上廣泛能聽說的就是MBA、MPA非常熟悉。其實,MBA、MPA正是專業學位中的兩種類別。其實各行各業對應用型人才需求的擴大,專業學位教育正在成為一種潮流。此外,今后的專業學位教育還將逐漸與特定職業(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相結合,成為國際上通行的“職業學位”,即只有獲得這種學位才能進入某一行業從業。專業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和博士三級,但大多只設置碩士一級。各級專業學位與對應的我國現行各級學位處于同一層次。
二.相關條件規定
凡是擁護我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歷,學術水平或專業技術水平已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可按有關規定,向學位授予單位申請碩士,博士。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實行逐級申請,即申請碩士學位必須有學士學位,申請博士學位必須有碩士學位者。碩士學位的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上做出成績。申請人應在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 學士學位證書;
2. 學歷證明;
3. 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
4. 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供的申請人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方面的材料(加印密封)。學位授予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確定具有資格的申請人,按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包括對申請人學位論文水平、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以及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申請人應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課程考試、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在四年內未通過上述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申請人應在全部考試通過后的一年內提出學位論文,學位授予單位指定指導教師對申請人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論文答辯在申請人提交論文半年內公開進行,答辯未通過者,本次申請無效。